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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7

    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否反悔?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现实生活中,恋爱中的男女为了取悦恋人,许诺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对方,而随着感情破裂而反悔,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更登记,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内赠与,由于夫妻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司法解释将条件设定为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这在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感谢您的咨询,更多购房问题可添加房博士微信号:18049392262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 2020.02.17

    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物权法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采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孳息采用协商及交易习惯原则。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感谢您的咨询,更多购房问题可添加房博士微信号:18049392262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 2020.02.17

    不离婚,可以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感谢您的咨询,更多购房问题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所有的除外。《物权法》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双方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由于婚姻关系解除,当然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出现本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我国婚姻财产分割制度的重大突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用以解除婚姻关系为代价,也可以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对弱势方权益的有力保护。可添加房博士微信号:18049392262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

  • 2020.02.13

    您好,想咨询下,房产继承有哪些方式,赠与和继承有区别吗?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首先,需要明确不动产的所有权。 通常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的依据是登记。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才有权利进行不动产的处置(包括继承的指定), 房产继承,其中包括买卖、赠与和继承三种方式。 房产买卖,就是父母按照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签订买卖协议,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即可,流程简单,办理比较方便。 赠与,与继承最大的差别,主要是被继承者是否身故。 如果父母想要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选择房产买卖与房产赠与两种方式。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身故后继承关系才会发生。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房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 2020.01.30

    您好,请问在长安区上班,买灞桥三环外那边好还是沣西白马河那边好?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上班的话主要考虑通勤便利性,目前来看,除非是开车自驾能方便些,如果是公交+地铁,两个方向到长安区都挺远的,路程中耗费时间都比较长。 期待您对我的回复给予好评,祝您生活愉快。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 2020.01.13

    西安商品房资金监管,对房价会产生多大影响?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确实只是意见稿,距离实施还挺远,包括实施后能否强力落地,都是未知数,但管总比不管好,西安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出台实质意义的一手房资金监管,导致小开发商挪预售款,导致多家烂尾的事情; 现在加强监管,不仅能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保证施工安全,也能防止无证售房,保证业主权益,长远看如果强力执行,对于资金紧张的小开发商会被淘汰出市场,给人大开发商垄断房价的错觉; 但事实在这政策从征求到落地还很远,从实施到影响房价更远,就如同在长江的重庆段丢进一筐鸡蛋,然后问下游的武汉人,鸡蛋汤香不香一样,操心太多。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一个评价哦,十分感谢!更多购房问题请添加房博士微信:18049392262

  • 2020.01.13

    6年前买的绿地乐和城,83平出手还是出租?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即便现在看,位置也是极好的,周边赛格的商业,地铁四号线,建大,科技大的校区都在这里,一公里外又有大雁塔文化景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房租的收益都是不错,空置期也很少; 但对于自住而言,小区密度挺高,没有太多活动空间,更像是公寓楼,没有天然气注定了对于自主户不能常住,因此卖掉也不好卖,大部分对于这类还是宜商宜住的用途; 小区大部分的户型都是一室一厅的小面积,很多用途都是来办公和临时租住过度,因为整体品质不高的原因,纵然位置很好,但二手房价格只有12000+,在这个区域算比较低的; 六年房龄也还好,既然不好卖,不妨就着地段再收几年租金,看看市场行情。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一个评价哦,十分感谢!更多购房问题请添加房博士微信:18049392262

  • 2020.01.06

    车位买or租?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租还是买主要取决于那你在这小区住多久,虽然说合同里写的产权70年,但按照现在的建筑水平,30年后不拆都是幸运,所以单纯以月租金*年限的方式计算,本身也有问题,尤其是大量没有产权的车位; 同时,按照现在机动车成倍增长,车位数止步不前的大趋势,车位肯定还是紧张的,尤其是办公和居住集中的主城区,在价格合适的前提下,早买还是划算,此前房哥做过西安200个小区车位售价的调查,基本集中在13万左右; 同时根据家庭车辆价值计算,一般车位价格是车价的一半,是比较合适的!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一个评价哦,十分感谢!更多购房问题请添加房博士微信:18629000866

  • 2019.12.24

    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大吗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房产税早晚肯定要收,这个是确定的事。但是短时间内不会出台,也是很显然的事。即便征收,对楼市影响没有你想的那大。上海和重庆都征收房产税好多年了,对他们房价影响大了吗?所以,不要因为房产税这个事,影响你是否购房决策。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一个评价哦,十分感谢!更多购房问题请添加房博士微信:18629000866

  • 2019.12.21

    摇号后选房非本人去可以吗

    樊彬彬政策解读专家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选房时,无法到场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内容即是委托代为选房或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到场一方便可凭授权书代未到场一方在购房合同上签字了,其签字的效力与本人到场签字的效力是一样的。另外,如果是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或者房管部门的过户登记手续时一方无法到场的话,根据银行及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授权书还需要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而仅仅是签订购房合同的话,则没有要求必须经过公证程序。购房的法律程序相对繁琐复杂,大家应当尽可能的亲自完成相关手续的签订,以避免不可预估的法律风险。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一个评价哦,十分感谢!更多购房问题请添加房博士微信:134880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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