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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签合同附件中的不合理条款】草签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购房者只能接受?要么不买?(合同中规定物业费1.8其中增值服务费0.3,但增值服务部分应该是双方自愿的)他合同内容不能修改,这个合同就没有办法签是吗,要么只能认可?

180****7639 2019.11.07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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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365房博士

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为购房者提供五星级店小二服务。 首先草签合同就不合理,购房者可以要求直接签正式合同。所谓的“特殊服务费”或“增值服务费”“特约服务费”,不在物业管理收费核价(即政府指导价)管控范围之内,属于物业公司与业主单方面达成的增值服务。 业主在缴纳这笔费用前,要与物业签署增值服务合同,并且在合同中详细注明增值服务的明细,让业主充分了解所能享受到的服务内容。 “在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物业公司向物业、物价主管部门申报的主要是‘物业费’‘公摊水电费’‘停车管理费’等收费标准。 如果物业公司征收所谓的特殊服务费,前提是取得业主的认可。业主在买房时,也必须要弄清楚房屋交付后物业收费的标准及收费构成,以免今后出现纠纷。 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一个评价哦,十分感谢!更多购房问题请添加房博士微信:186290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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